2019年12月10日上午9时,“郭猛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大会”在镇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活动主讲老师:蒋曰坤(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我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形势分析;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3、解读事故案例,特别是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深入剖析,从而完善各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公司将总结今年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源头管理、矛盾分析,全力营造全公司上下团结一心,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情况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于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事故共造成78人遇难,其中天嘉宜公司29人、之江化工16人、华旭药业10人、园区其他单位10人、周边群众7人、外地人员6人。事故还造成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事故调查组认定:“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特别提醒: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年。
伤亡事故等级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详见下表:
伤亡事故等级分类
分类 | 死亡人数 | 重伤人数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 直接经济损失 |
一般事故 | < 3人 | < 10人 | < 1000万元 |
较大事故 | 3~9人 | 10~49人 | 1000万元~5000万元 |
重大事故 | 10~29人 | 50~99人 | 5000万元~1亿元 |
特别重大事故 | ≥30人 | ≥100人 | ≥1亿元 |